(一)考试科目

2020级学生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含口语和听力)、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化学、体育与健康、艺术(音乐和美术)、实验操作(物理或化学)。

2021级学生考试科目:地理、生物、实验操作(生物)、信息技术。

有城阳区户籍的往届初中毕业生、从青岛市以外初中学校转入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在青岛市以外初中学校就读回城阳区参加高中阶段招生录取的城阳区户籍学生,需要参加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的上述所有科目的考试。

(二)考试时间

(三)考试组织

语文、数学、英语(含口语和听力)、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由市教育局统一命题并组织考试。

艺术(音乐和美术)、实验操作(生物、物理或化学)、信息技术,由市教育局统一确定考试办法和考试内容,各区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由初中学校具体实施。2023年,体育与健康学业水平考试框架及分值不变,按照2022年办法执行。

考查科目包括综合实践活动、地方课程、学校课程,考查形式由初中学校根据《山东省普通中小学考试管理规定(试行)》自行确定。

(四)考试科目原始分值、考试时长及考试形式

(五)考试命题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命题将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教育部关于加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命题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为指导,依据义务教育学科课程标准(其中化学学科为2022版课程标准,其他学科为2011版课程标准)确定考试内容。命题坚持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突出能力素养立意、积极引导教学的总体原则,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彰显新时代特征,体现核心价值引领,体现五育融合,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注重考查基础知识、基本技能,不出偏题、怪题和超过课程标准的难题;试题情境依托学生生活情境或学习探究情境,增强与社会和生活实际的联系,进一步减少死记硬背、机械记忆性的题目,适当增加综合性、开放性、应用性、探究性试题比例,体现素质教育导向。

(六)考试阅卷

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考试的科目实行全市统一网上阅卷。抽调各学科在职骨干教师参加阅卷工作,实行阅卷人员回避制度。规范阅卷程序,严格阅卷纪律。

(七)成绩呈现

语文、数学、英语(含口语和听力)科目成绩以分数形式呈现,其他科目或科目组合成绩以等级形式呈现。其中,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化学、体育与健康科目作为第一组合,总分400分;地理、生物科目作为第二组合,总分160分。两个组合均划分为A、B、C、D四个等级,等级划分标准为:以普通高中招生区域为单位,将参加考试学生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根据参加考试学生人数划分占比确定等级,A等占15%、B等占30%、C等占30%、D等占25%。

艺术(音乐和美术)、实验操作(生物、物理或化学)、信息技术科目成绩划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

艺术(音乐和美术)、信息技术均以总分的60%作为合格标准。

实验操作(生物、物理或化学)科目以生物实验操作、物理或化学实验操作均合格为合格标准。

考查科目成绩以等级形式呈现,划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

我区应届初中毕业生,八年级时第二组合(地理、生物)成绩为D等级的,或信息技术、生物实验操作为“不合格”的,可以申请补考。

学生可通过青岛市教育局官方网站(http://edu.qingdao.gov.cn)和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qdsjyjxcc)、市招考院微信公众号(qdzk2014)查询本人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毕业年级的考生可通过市招考院微信服务号(qdzk2018)订制成绩推送服务。

2023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加分优待规定

1.归侨子女和华侨在国内的子女考生加3分;

2.少数民族考生加3分;

3.台湾籍考生加3分;

上述加分项目不累加。

为确保考生加分、优待材料的真实性,市教育局将在青岛市教育局官方网站(http://edu.qingdao.gov.cn)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享受加分、优待政策考生信息同时反馈至初中学校,由初中学校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公示。

4.其他照顾优待政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八)初中学生毕业资格认定

学生考试科目、考查科目成绩均达到合格及以上等级准予毕业,颁发初中毕业证书。语文、数学、英语(含口语和听力)、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科目,以普通高中招生区域为单位,将参加考试学生科目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根据参加考试的在籍应届初中毕业学生人数划分占比,前95%的确定为合格等级。学业成绩不合格的,由初中学校命题并组织补考,补考合格者准予毕业,颁发初中毕业证书。

二、招生计划

2023年全区初中毕业生10042人,普通高中计划招生7150人,各类职业学校(含技工教育)计划招生4218人(含区外计划)。

三、考试安排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安排及考务管理实施细则按照市教育局相关规定执行。

四、普通高中招生

(一)招生对象

普通高中招生对象为应届初中毕业生和未被高中阶段学校录取的往届初中毕业生。往届毕业生须具有城阳区户籍。往年已被高中阶段学校录取的往届初中毕业生报考无效。

(二)志愿设置与填报

普通高中志愿设自招批志愿、特长批志愿、普通批志愿。其中自招批设1个志愿,考生须取得志愿学校理科强基班、自主招生班或信息学后备人才综合测试合格证;特长批设1个志愿,考生须取得志愿学校体育艺术特色班、特长生或足球后备人才测试合格证;普通批设3个普通志愿和2个调剂志愿。自招批志愿和特长批志愿不做为普通批志愿录取依据。

考生于5月25日(星期四)至27日(星期六)每天8:00至20:00,登录“青岛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平台”,网上填报志愿信息,并补充填写考生基本信息。志愿确认时间为5月28日(星期日)至29日(星期一)。

(三)录取规定

1.录取顺序

普通高中录取按照自招批(理科强基班、自主招生班和信息学后备人才)、特长批(体育艺术特色班、特长生和足球后备人才)、普通批的顺序录取。普通批录取时,第一、二志愿为平行志愿,第三志愿为顺序志愿,2个调剂志愿为平行志愿。

2.录取成绩

(1)录取投档分数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录取投档分数包括语文、数学、英语(含口语和听力)3科总分和政策性加分。

(2)等级成绩要求

自招批录取时,第一组合和第二组合均达到C等及以上等级,艺术(音乐和美术)、实验操作(生物、物理或化学)、信息技术科目均达到合格等级的考生具备录取资格。所录取考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录取投档分数(不含政策性加分)不低于我区“公办普通高中学校普通生录取资格线”。

普通批录取时,第一组合和第二组合均达到C等及以上等级的考生具备录取资格。第一、二志愿完成招生计划的公办普通高中普通班,所录取考生的艺术(音乐和美术)、实验操作(生物、物理或化学)、信息技术科目均须达到合格等级。其他公办普通高中的普通班,在第一、二、三志愿录取时,优先录取艺术(音乐和美术)、实验操作(生物、物理或化学)、信息技术科目达到合格等级的考生。

(3)同分排序

录取投档分数相同的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总成绩、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英语(含口语和听力)单科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由高到低排序。

3.录取报到

已被市属及其他区市普通高中录取的城阳区考生不再参加我区高中阶段录取。被高中阶段学校录取的考生须按照规定时间到录取学校报到。已被公办普通高中(含综合高中)录取的考生,不得退档参加民办高中和职业学校录取。任何普通高中不得录取已被其他高中阶段学校录取的考生。

(四)招生录取办法

1.自招批录取

(1)招生计划。全区普通高中自主招生计划招收1500人。公办普通高中自主招生计划招收1350人(含理科强基班265人,自主招生班1075人,信息学后备人才10人),其中城阳一中招收300人(含理科强基班50人,自主招生班245人,信息学后备人才5人),城阳二中招收300人(含理科强基班50人,自主招生班245人,信息学后备人才5人),城阳三中招收300人(含理科强基班50人,自主招生班250人),城阳实验高中招收200人(含理科强基班50人,自主招生班150人),民大附中青岛学校招收100人(含理科强基班50人,自主招生班50人),青岛实验高中招收100人(含理科强基班10人,自主招生班90人),青岛三十九中招收50人(含理科强基班5人,自主招生班45人)。民办普通高中自主招生计划招收150人,其中青岛城阳京华学校自主招生班招收50人,国科大(青岛)附属学校自主招生班招收50人,青岛国开一中自主招生班招收50人。

(2)资格条件。普通高中自主招生综合测试报名时,考生必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①在本校注册学籍且连续就读三年(因户籍、住房发生变化等而正常转学的学生须连续在该校就读两年以上);②第二组合等级达到C等级及以上,实验操作(生物)和信息技术达到合格等级;③符合志愿高中学校自主招生方案规定的报名资格条件。往届生、外地回城阳考生不具备普通高中自主招生综合测试报名资格。各初中学校要在规定时间内将学籍和就读不符合要求的学生名单报教育科,并通过合适的方式告知学生本人和家长。

(3)报名名额分配及推荐办法。按各初中学校毕业生人数的35%分配普通高中自主招生综合测试报名名额(不含信息学后备人才)。

各初中学校应坚持公平公开原则,制定以初中阶段学业质量检测成绩为推荐依据的选拔推荐方案,并在校内醒目位置至少公示3天,无异议后方可实施。要坚持学生自愿的原则,组织被推荐的学生选择志愿学校,每名推荐学生只能选择一所学校的一个志愿类别报名参加自主招生综合测试,其中公办普通高中设置理科强基班和自主招生班两个志愿类别,报考理科强基班未被录取的考生,该志愿等同于自主招生班志愿,参加自主招生班的录取;民办普通高中只设置自主招生班一个志愿类别。

报名我区信息学后备人才的考生,不得兼报理科强基班和自主招生班,不参加招生学校理科强基班和自主招生班合格证发放,可以参加理科强基班录取,录取办法见“信息学后备人才录取”。

经区教育体育局审核,不具备自主招生报名资格的考生,取消其推荐资格,并不再递补分配名额。

(4)自主招生综合测试。各高中学校按照区教育体育局批准的自主招生(含信息学后备人才)工作方案组织好自主招生综合测试工作,自主招生综合测试实行统一命题。

(5)合格证发放。报名公办普通高中理科强基班的考生,根据理科素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理科强基班招生计划1:1.5的比例确定理科强基班合格证发放名单;未获得理科强基班合格证的考生和报名自主招生班的考生,根据综合测试总成绩(理科素养和文科素养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排序,按照自主招生班招生计划1:1.5的比例确定自主招生班合格证发放名单。其中,“理科强基班”和“自主招生班”报名人数不足招生计划的,适当缩减招生计划和合格证发放比例,并报区教育体育局备案;报名人数不足招生计划1.5倍的,适当缩减合格证发放比例,各校录取人数不变,并报区教育体育局备案。

报名我区普通高中信息学后备人才的考生,合格证发放办法由招生学校确定。

(6)中考填报志愿。考生获得自主招生资格,即视为已填报对应学校的自主招生志愿且志愿自动锁定,中考填报志愿时,考生无需再填报自招批志愿。获得自主招生资格的考生一律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7)录取办法。获得相应自主招生综合测试合格证且符合自主招生等级成绩要求的考生具备录取资格。公办普通高中理科强基班录取时,按照考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录取投档分数(不含政策性加分)和理科素养测试成绩之和作为总分,从高到低录取至满额;未被理科强基班录取的学生,参加该校自主招生班录取,取得信息学后备人才合格证的考生,参加信息学后备人才录取,录取办法见“信息学后备人才录取”。各普通高中自主招生班录取时,按照考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录取投档分数(不含政策性加分)和综合测试总成绩(含理科素养和文科素养成绩)之和作为总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至满额。

总分相同时,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录取投档分数(不含政策性加分)高者优先录取;若仍相同,则按照同分排序办法依次录取。

被自招批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续其他批次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自招批志愿自动无效,可以参加后续批次志愿录取。自招批计划未满的普通高中,剩余计划调剂到该校普通批计划。

经批准设立自主招生班的民办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工作要求与公办普通高中自主招生班相同。

(8)信息学后备人才录取。报考信息学后备人才的考生,不占用初中学校“自招生”推荐名额,但不得兼报“自招生”,不参加招生学校“自招生”合格证发放。考生需参加招生学校组织的信息学后备人才自主招生综合测试。取得合格证的考生,即视为已填报对应学校的信息学后备人才志愿且志愿自动锁定,中考填报志愿时,无需再填报自招批志愿。

取得信息学后备人才合格证的考生,须参加青岛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录取时,首先按照理科强基班录取办法,参与招生学校理科强基班的录取;若录取人数不足两人,则按照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录取投档分数(不含政策性加分)和理科素养测试成绩之和作为总分,从高到低录取前两名考生进入理科强基班。其余考生根据招生学校“自主招生班”招生计划划定信息学后备人才最低录取分数线,并按照招生计划择优录取,成绩相同的,参照“自主招生班”录取办法执行,被录取的考生,编入自主招生班。被信息学后备人才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续其他批次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信息学后备人才志愿自动无效,可以参加后续其他批次志愿录取。未完成信息学后备人才招生计划的学校,剩余计划作为该校“自主招生班”补录计划,从取得“理科强基班”或“自主招生班”合格证且未被录取的考生中,按照考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录取投档分数(不含政策性加分)和综合测试总成绩(含理科素养和文科素养成绩)之和作为总分,择优补录。补录的录取分数不作为信息学后备人才最低录取分数线。

2.特长批录取

为促进高中学校多元发展,各普通高中可以招收体育艺术特色班,单独编班,其中城阳一中招收体育特色班,城阳二中招收音乐特色班,城阳三中招收美术特色班,城阳职教中心综合高中招收体育艺术特色班。各普通高中同时可以招收一定比例的体育、艺术特长生;设有特色班的普通高中,不再招收该类别的特长生。经批准具有招收足球后备人才资格的普通高中,可以招收一定数量的足球后备人才。

考生获得特长批资格(特长批合格证),即视为已填报对应学校的特长批对应志愿且志愿自动锁定,中考填报志愿时,考生无需再填报特长批志愿。获得特长批资格的考生一律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允许招生学校对专业特别突出的考生破格录取,相关办法须在招生方案中明确,享受破格录取资格的考生名单须由招生学校提前公示。被特长批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续其他批次的录取。未被特长批录取的考生,特长批志愿自动无效,可以参加后续批次志愿录取。特长批计划未满的普通高中,剩余计划调剂到该校普通批计划。

3.普通高中普通生(普通批)录取

(1)指标生政策

指标生资格条件。指标生应在注册学籍初中学校连续就读三年(因户籍、住房发生变化等而正常转学的学生须连续在该校就读两年以上),各初中学校要在规定时间内将学籍和就读不符合要求的学生名单上报区教育体育局,并通过合适的方式告知学生本人和家长。往届生、外地回城阳考生不具备指标生资格。指标生第一组合、第二组合均需达到C等及以上等级,艺术(音乐和美术)、实验操作(物理或化学、生物)、信息技术科目均须达到合格等级。

指标生名额分配。将城阳一中、城阳二中、城阳三中、城阳实验高中、民大附中青岛学校、青岛实验高中(面向城阳招生数)、青岛三十九中(面向城阳招生数)7所普通高中普通班招生计划数的65%,依据初中学校毕业生人数分别均衡分配到各初中学校。

对严重违背教育规律、违反办学行为规范、加重学生课业负担并因此受到教育行政部门处罚的初中学校,调减其指标生分配名额。

指标生人选确定。根据考生普通批第一志愿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录取投档分数(不含政策性加分)确定指标生人选。以初中学校为单位,将该初中学校普通批第一志愿报考各相关普通高中的考生分别排序,再根据分配名额分别确定指标生人选。总分相同的考生,按同分排序办法依次择优确定。已被自招批、特长批录取的考生,不占用指标生名额。指标生人选名单将在城阳政务网(http://www.chengyang.gov.cn)发布。

具有指标生资格的考生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录取投档分数(不含政策性加分)基础上加15分后,与其他考生一并参加普通高中普通班录取,指标生加分只对普通批第一志愿普通高中普通班录取时有效。

(2)普通生录取办法

普通批录取时,根据公办普通高中普通生招生计划划定“公办普通高中学校普通生录取资格线”。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录取投档分数不低于“公办普通高中学校普通生录取资格线”且符合普通生录取等级成绩要求的考生具备录取资格。根据考生志愿顺序录取时,按照考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录取投档分数从高到低顺序依次录取。总分相同时,按照同分排序办法择优录取。

普通批分两个批次录取。第一批次录取第一组合达到B等及以上等级且第二组合达到C等及以上等级的考生。第一、二志愿录取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从第三志愿考生中择优录取。第二批次录取第一组合和第二组合均达到C等及以上等级的考生,录取办法与第一批次相同。各批次按照报考志愿顺序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从服从调剂的考生中依据“调剂志愿”择优录取。享受国家优待政策加分(政策性加分)的考生,按照青岛市教育局相关规定执行。

4.综合高中普通班招生

综合高中普通班按志愿顺序录取,与普通高中录取同步进行,等级成绩要求参照公办普通高中普通批录取要求。录取时按考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录取投档分数,从高到低依次录取。招生计划尚有余额时,从服从调剂的考生中依据“调剂志愿”录取至满额。总分相同的考生按照同分排序办法依次录取。按照上述规定仍不能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可申请适当降低分数录取。

5.民办普通高中招生

民办普通高中(含民办综合高中,下同)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民办普通高中须向区教育体育局提出招生计划申请。区教育体育局在对学校办学条件、教育教学质量、规范办学行为和近几年实际招生情况等方面审核的基础上,科学确定各民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并向社会公布。

民办普通高中在民办普通班线、民办其他班线之上录取新生。由城阳区负责录取的民办普通高中,实行统招录取和缺额申请录取两种方式。统招录取由区教育体育局按照考生志愿随公办普通高中同步录取;缺额申请录取在统招录取之后进行,招生学校须向区教育体育局提报区内缺额申请录取计划,经批准同意后,由招生学校在缺额申请录取计划内和民办普通高中录取线以上自主组织生源。

各民办普通高中不得以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或抢注生源;超过招生计划规定或达不到录取标准的,不予录取,不予注册学籍。民办普通高中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录取名单报招生考试科,经核准后统一上传青岛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管理平台。已被录取的考生,须在相应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到,逾期未报到的,视为放弃录取结果。

民办普通高中在青岛市范围内跨区市招生的,按照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全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青教通字〔2023〕36号)相关规定执行。民办普通高中不得跨青岛市招生。

6.特殊教育学校招生

城阳区特殊教育中心职业高中部招生办法见“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及录取办法”。青岛市盲校、青岛市中心聋校面向全市招生。两所学校招生方案经批准后,由学校公布招生计划和录取办法,组织入学考试进行录取。各初中学校随班就读的盲、聋初中毕业生,未被其他学校录取但符合上述两校招生规定的,经本人申请后,可由两校进行录取。

五、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及录取办法

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总体保持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招生规模大体相当。招生形式包括中职与本科“3+4”对口贯通分段培养(以下简称“3+4”本科)、高等师范教育专科(以下简称“五年制高师”)、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含五年一贯制、三二连读高职,以下简称“五年制高职”)、中等职业教育(以下简称“中职”,含职普融通实验班)、技工教育。

(一)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

主动对接全区“四区一园”建设,紧紧围绕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重点产业领域需求,科学设置专业,做好技术技能人才的培养规划。

城阳区职业教育中心学校开设1个“3+4”本科专业、9个五年制高职专业、7个中职专业(含5个职普融通实验班专业);城阳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开设1个五年制高师专业、4个五年制高职专业、6个中职专业(均为职普融通实验班专业);青岛民航职业学校开设2个五年制高职专业、7个中职专业;城阳区特殊教育中心学校开设1个中职专业。具体专业设置、招生计划、报名条件等(含区内其他中职学校、技工学校),详见各学校招生简章。

(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政策

1.“3+4”本科招生。城阳区职业教育中心学校的动漫与游戏制作专业计划与青岛农业大学进行合作(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公布为准)。继续将“3+4”本科列为提前批次,被“3+4”本科录取的考生不再被其他学校录取。报考“3+4”本科的考生均允许兼报城阳区的普通高中和全市各职业学校。“3+4”本科学生转段测试工作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做好职业院校与本科高校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转段考核测试工作的意见》(鲁教学字〔2013〕24号)和《山东省职业院校与本科高校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转段工作实施方案》(鲁教学发〔2015〕3号)相关要求执行。对于报考“3+4”本科未被录取的考生,不得采取降分的办法进行其他批次录取。

2.综合高中试点。为推进职业学校与普通高中融合互通,为不同能力、知识水平的学生搭建多元化成长的立交桥,在城阳区职业教育中心学校、城阳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和青岛民航职业学校开展综合高中试点,招生计划550人。综合高中兼备知识教育和职业教育两项职能,支持与区内普通高中开展合作办学,共享教育教学资源。综合高中实验班录取办法和学籍注册等与普通高中相同。

3.五年制贯通培养试点。继续采用“三二连读”计划,在试点的中职学校实施五年制贯通培养,录取安排在五年制高职批次进行。为确保试点质量,试点项目由高职学院牵头,制定五年一体化人才培养方案、课程体系及考核标准。试点院校和招生计划由省教育厅批准确定。

4.职普融通实验班。试点采取中职学校与普通高中联合设立实验班的方式进行,实验班设在中职学校,注册中职学籍,学制三年。城阳区职业教育中心学校与城阳三中合作,在“国际商务”“机电技术应用”“会计事务”“计算机应用”“服装设计与工艺”5个专业设立实验班,计划招生200人;城阳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与城阳三中合作,在“会计事务”“计算机网络技术”“汽车运用与维修”“幼儿保育”“建筑工程造价”“装配式建筑施工”6个专业设立实验班,计划招生280人。实验班由对口合作的中职学校和普通高中共同举办,双方签订人才培养框架协议,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实验班录取根据专业特点和学生实际情况,主要面向职教高考,为应用型高校提供优秀技术技能人才。

5.“爱基金·鼎志班”招生。青岛烹饪学校面向我区家庭生活水平在贫困线以下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招生,推荐名额5人。该班实行“五免两补”政策,即免除学生学费、书本费、校服费、住宿费、实习材料费;补贴高一、高二每年生活费用2000元,优先补助国家助学金。“鼎志班”招生计划单列,不纳入全市招生平台志愿填报计划之内。被推荐参加“鼎志班”招生的考生,可以兼报其他志愿。“鼎志班”招生按照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择优录取,最低录取分数线设定为100分。

各初中学校根据条件要求,将《推荐学生登记表》(在烹饪学校网站上下载,网址:http:// /www.qdpengrenqdedu.com/)及相关证明材料于5月17日前报区教育体育局职业教育科。

6.特教学校招生。城阳区特殊教育中心学校开设汽车美容与装潢专业,计划招生20人,具体招生工作由学校自行组织、实行注册入学。

7.职业学校招生范围。一是“3+4”本科、五年制高师及五年制高职、职普融通实验班招生对象只面向应届初中毕业生。中职和技工学校面向应、往届初中毕业生。二是本市应届初中毕业生(特教学校、鼎志班和足球后备人才除外)不实行注册入学。往届初中毕业生和外地生源只能报考中职和技工学校,可注册录取(有特殊规定的学校或专业除外)。三是实行普通高中与职业学校兼报政策。所有职业学校的招生工作均纳入市招生平台进行统筹管理。

8.各批次志愿顺序。志愿设置顺序为“3+4”本科批、普通高中批(含综合高中)、分数带、五年制高师和三年制职普融通批、五年制高职批(含与部分高职学院联合开展的五年制贯通培养试点班)、三年制中职技校批,共6个批次。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在一次招生录取结束后,剩余招生计划由各招生学校自行组织生源。

9.职业学校录取办法。职业学校录取投档分数包括语文、数学、英语3科总分和政策性加分。中等职业学校录取统招生时,将按照录取投档分数从高到低顺序择优录取。录取投档分数相同的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总成绩、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英语(含口语和听力)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师范类专业学生录取前必须通过面试,主要考察普通话、表达能力,并进行心理测试,确定学生具有从事教师职业所需的基本素质和发展潜能,面试工作由招生学校进行。

根据开设专业的要求,城阳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的“幼儿保育”专业需进行面试,并取得合格证。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形式,由职业学校与初中学校对接确定。

10.不允许职业学校退档和改录。继续执行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不退档不改录相关政策。为充分保障报考职业学校学生的选择权,允许在进行分数带志愿填报时调整报考职业学校志愿。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学校招生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完善措施,落实责任,建立健全监督举报制度,广泛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要完善应急预案,健全应急机制,确保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

(二)严格招生纪律

各学校要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严禁无计划、超计划、超范围招生,不得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以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初高中学校对学生进行中高考成绩排名、宣传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

(三)加强学籍管理

严格落实九年级下学期不允许转学、同一个招生区域不允许转学的要求。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所在区市以外普通高中学校注册学籍的学生,不允许转回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所在区市普通高中就读。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对超计划招生、市外招生的学生,不予注册学籍。

(四)做好招生政策宣传解读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是广大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各学校要通过多种形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报名条件、录取结果、咨询方式,要在招生入学关键环节和关键时点,通过多种途径为家长、学生和社会提供政策宣传解读、问题咨询指导和热情阳光服务。

(五)做好初中毕业生毕业管理

各初中学校要根据初中学生毕业资格认定的要求,认真编写初中毕业生花名册(一式两份),7月30日前,经街道教育服务中心和区教育体育局审核盖章后,教育科和初中学校各留一份存档。符合毕业资格的毕业生准予颁发毕业证书。

(六)全面强化监督问责

完善违纪举报和申诉受理机制,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于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等处罚;对于违规违纪的民办学校,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的处罚。

监督举报电话:87868341

2023年城阳区高中学校招生计划

一、普通高中招生计划

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

详见各中等职业学校招生简章。

转自:城阳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