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笑气”
“笑气”(一氧化二氮):是一种危险化学品,呈无色有甜味气体,有轻微麻醉作用,并能致人发笑,因此被称为“笑气”。
“笑气”通常被置于耐压钢瓶内,吸食者往往通过气球来吸入,俗称“打气球”。因其吸食后短时间内会产生轻度麻醉感、欣快愉悦感。这种快感通常会持续2~3分钟,为维持快感,人们会持续大量吸食笑气,致中毒成瘾。长期大量吸食会影响人体维生素B12的代谢,进而导致神经损伤。最典型的症状就是手脚麻木无力、行走不稳等,严重的会致残或因缺氧而窒息死亡。重度成瘾者会产生幻觉,表现狂躁并伴随暴力攻击性行为。
“笑气”危害宣传
青岛市禁毒委员会
青禁毒字〔2023〕7号
关于加强“笑气”管控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禁毒委、市禁毒委有关成员单位,市公安局局直有关单位:
近年来,我市滥用“笑气”(化学名称:一氧化二氮,未列入麻精药品目录)现象不断增多,给青少年身心健康和公共安全带来严重危害。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禁毒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强全市“笑气”管控工作,遏制滥用势头,保护岛城市民特别是青少年身心健康,根据国家、省禁毒委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强“笑气”管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监管,全面提升“笑气”源头管控能力
(一)组织开展涉“笑气”企业大排查。市、区两级禁毒办组织应急管理、卫生健康委等部门,对本辖区涉“笑气”各类企业、单位,全面开展大排查,并要求相关单位建立生产、经营、使用“笑气”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同时开展监测评估,及时发现、处置异常情况。
牵头单位:市禁毒办
参与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局,各区市禁毒办
(二)组织开展“笑气”网络清查。市、区两级公安机关会同网信等部门,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互联网危险物品信息发布管理规定》等有关法规,在社交媒体软件、电子商务等互联网平台开展信息清查,及时监测、主动屏蔽及删除涉“笑气”非法销售、滥用信息,对可疑违法犯罪线索,相关部门及时查处。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网警支队)
参与单位:市委网信办,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禁毒支队),各区市公安局
二、严格执法,坚决依法打击各类涉“笑气”违法犯罪活动
(一)建立情报共享导侦机制。市、区两级公安机关会同网信等部门,加强信息研判,创新搭建情报模型,提升精准打击能力;发挥“智慧禁毒”警企合作优势,加强与互联网电商、网络支付、物流寄递等企业合作,调取涉案人员银行资金、物流寄递等情况,建立涉“笑气”数据资源库;全面梳理近年来我市查获涉“笑气”违法犯罪人员及相关情报线索,深挖细查虚拟身份、通联关系、银行资金、物流寄递等相关信息,形成“种子”数据,定期研判、会商,提升“全链条”打击能力。对工作中发现的重大线索,由市公安局禁毒支队牵头开展打击。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禁毒支队)
参与单位:市委网信办,市公安局(网警支队),各区市公安局
(二)探索固化涉“笑气”违法犯罪打击战法。公安会同法院、检察院、应急、市场监管等部门,组织禁毒、法制、治安、经侦等警种,创新打击战法、强化法制保障,破解执法难题,依法加大对“笑气”上游生产、分装和下游销售、吸食各环节打击力度,坚决遏制滥用“笑气”蔓延势头;对非法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笑气”违法行为,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禁毒支队)
参与单位: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法制支队、经侦支队、治安支队)
三、严密管控,全面落实“笑气”滥用人员帮扶措施
(一)开展“笑气”滥用人员排查摸底。市、区两级禁毒办组织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等部门,依托“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系统”等信息系统,摸排梳理2018年以来,在本辖区各医疗机构治疗的“笑气”成瘾患者,以及公安部门查处的滥用“笑气”人员信息,建立本辖区滥用“笑气”人员数据台账。
牵头单位:市禁毒办
参与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各区市禁毒办
(二)落实“笑气”滥用人员的日常帮扶措施。市、区两级禁毒办组织卫生健康委等部门,发动街道、乡镇和公安派出所等力量,落实对本辖区滥用“笑气”人员的日常帮扶措施;组织教育部门重点做好滥用“笑气”学生的帮教工作;组织卫生健康委及各医疗机构,为“笑气”滥用患者提供方便、快捷的医疗救治服务。
牵头单位:市禁毒办
参与单位: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各区市禁毒办